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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油销售合同模板 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食用油,甲公司送货

2023-10-01 21:10:47 | 合同样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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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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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大都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目前使用的合同文本格式有示范合同文本格式、专业合同文本格式、企业自拟合同文本格式。买卖合同的文本模式即合同的书面格式,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1.标题:直接表明合同的性质,如《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等。

2.合同的编号:如“合字第XX号”.

3.签订地点:如“XX市XX会议厅”(也可放在尾部)。

4.签订时间:写明“X X年X月X日”(也可放在尾部)。

5.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后加圆括号,分别写“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如属中间商,还必须写明实际买主的姓名。    以上2、3、4、5条款的排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标题下排成两竖行,第5款当事人摆在左边,2、3、4款排在右边;另一种是在标题下排成一竖行,其次序是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双方当事人、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6.合同序言:用一两句话,简要概述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如“依据X月X日去电,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向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XX项目XX技术转让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现制定合同如下”作过渡。是否写,根据合同内容需要而定。

二、正文1.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必须具体明确且具各可操作性。如买卖合同房屋中标的是房屋,在合同中应写清楚房屋的建筑面积、所在位置、图纸情况等基本内容,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标的物必须合法有效,如违法则合同无效。如呛支买卖合同、黄金买卖合同均是无效合同。

2.产品的数量数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最核心、最基本条款。包括数额和计量单位,计量单位要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在国际买卖合同中要视具体情况,从国际上通用的公制、英制、美制等三种不同的计量单位中明确选定一种计量单位。在实践中常用以下几种方法:

(1)以标的物的重量计量,例如30千克花生油;(2)以标的物的面积计量,例如8平方米玻璃;(3)以标的物的长度计量,例如80米电线;(4)以标的物的体积计量,例如2000立方米天然气;(5)以标的物的容积计量,例如500桶石油。

在买卖合同中需要注意的是数量条款不能用一堆、一包、一车、一捆、一箱等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

3.产品的质量质量是指标的物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反映,产品质量检验应按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通用的商业习惯和用语,经常使用的确定买卖标的物质量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样品为标准确定标的物的质量;(2)以特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确定标的物的质量;(3)以品牌、商标确定标的物的质量;<4 )以良好的平均品质为依据确定标的物的质量,例如苹果可规定每千克多少个来确定大致的大小标准;(5)以说明书为根据确定标的物的质量,适用于机电仪器及大型成套设各和技术密集性产品的买卖。

4.价格条款价格条款就是货款数额及其支付方式,是合同的必要条款之一。目前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外,大多数买卖实行当事人自由协商定价。现行的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有国家定价、国家指导定价和当事人协商定价等几种形式。在买卖合同的书写当中必须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预期交货、预期提货、预期付款时间,当遇到物价波动的结算方式时,需写明酬金的支付及程序等。

5.履行条款合同履行条款即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可以按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时间界限要定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有模棱两可的词语;(2)履行地点指的是交货的地点,一定要写准确、清楚、具体;<3)履行方式是指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条款是对双方当事人准确履行合同的约束,也是预防合同欺骗的重要措施。因此,在订违约条款时一定要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通过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强化履行合同意识,确保双方当事人全面、正确履行合同。

7.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采用什么方式解决。

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个:

(1)协商解决;(2)申请仲裁;(3)诉讼解决。

三、尾部1.合同的必要说明(1)合同中未尽事宜的处理方法,如是否采用公证、使用何种文字等;(2)合同的有效期限;(3)合同的份数和保存方式。

2.合同的签署(1)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印章;(2)中介人和担保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印章;(3)委托代理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印章;(4)当事人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E-mail等。

拓展阅读: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买卖合同纠纷是一种最常见的合同纠纷,也是人民法院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最多的一种。为了预防买卖合同的纠纷,合同当事人在写作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清商标现在市场上有很多冒牌商标、近似商标之类的产品,极容易“鱼目混珠”,令买方当事人上当受骗,令被仿冒者“蒙冤”.

有的仿名牌商标,往往采用异字谐音、字型相似、色彩相同、一字之差等手段,如果不仔细分辨,很难分辨真伪。因此,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首先应当认准商标。

二、认真审查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签约人必须是标的物所有权人,否则即属于签约“主体资格不合”.例如,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城市居民不可以与农户私自签订“宅基地买卖合同”;总公司的“分公司”无权自行签订买卖合同。

三、杜绝隐瞒违法事实有的买卖合同当事人不具有签约资格或者相关条件,但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却隐瞒违法事实骗签合同。比如,有的商品房被暗中一房多售,以此骗取预售款;某公司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商品房”,拿不到房产证,却向不知情人出售;某开发商的高层商品房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却隐瞒这一事实,向房客出具“房屋质量检验证明”.又如,某房产商明知道外地来京打工人员不具各购房贷款资格,却为其开具贷款虚假证明,收取定金及首付购房款计9.8万余元,双方签订了《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后因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致起诉讼,法院判决结果,()买受人吃亏在前,出卖人双倍赔偿于后。

四、要约与承诺的内容必须一致买卖双方无论谁先发出要约,承诺一方都必须注意承诺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否则承诺的'合同无效。比如,某贸易货栈于2000年9月15日填写了一份单方盖章的《电解铅购销合同书》,写明“供电解铅:国标1号,300吨,单价6000元,总额180万元人民币;须在2000年10月5日内将1酬的货款即18万元,电汇入账户内,其余货款在交货前一次付清;如果1喇的货款未到,此合同无效。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合同书托交给要约对象某蓄电池厂,该厂经研究后填上厂名、加盖了公章,只是在“合同生效期”栏内填写:“本合同有效期,自11月8日至12月31日。”然后于11月9日随回函汇7万元货款给某贸易货栈。但是某蓄电池厂未收到货物,也未收到退款,形成纠纷。后经某仲裁委员会裁决认为,双方在“合同有效期”一项,要约与承诺意见不相同,违背了《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因此裁决双方所签的买卖合同不发生效力,终止履行;被申请人(某贸易货栈)所收申请人(某蓄电池厂)货款7万元予以返还,并给付利息。此案的另一点启示是某蓄电池厂关于合同有效期的不同意见,依法属于“新要约”性质,应该听候某贸易货栈的反应;某贸易货栈不予承诺,理应及时退款。

五、防止格式条款语言的模棱两可某些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往往有意识地把文字写得模棱两可,并自称“拥有解释权”,暗中附加有利于本方的其他条件。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第一,要依法行使自己的“解释权”;第二,要追根究底,问个具体明白,以防上当。

例如,对商品房格式合同中的“屋面使用权”和“外墙面使用权”,双方在签合同之前,应当有明确、统一的理解,否则履行中会发生争议。

六、用字必须准确合同采用的是条款式,每个词、每个字都占有一定的分量,特别是关键字词,往往“千金”所系,利害枚关,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一字之差引起争议的案例已非个别现象。其原因多是签订时一方或双方马虎,但也不乏一方成心利用对方粗心或者文化水平低施展小“计谋”,搞“文字游戏”,为将来逃避责任留下后路的情形。例如,某家具厂与某单位就买卖桌椅问题洽谈达成协议,买方义务是:“货款6万元,贷到当即付清。”然后由买方拟成《家具买卖合同书》,双方正式签字。后某厂按时供货,同时要求某单位付款,可是,某单位负责人拿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反说:“合同书约定‘贷到夕付款,现在我方还未贷款,怎么能付款?'’厂方负责人拿出自己持有的一份合同书仔细一看,果然是”贷到当即付清“字样。厂方以某单位”欺诈“为由起诉,但未能提供证据,结果法院判决双方合同有效。该厂方为此蒙受一时的经济损失,自不待言,也深刻启示合同当事人,应当小心”一字之差“.

七、提前审查合同对方的信誉在实际生活中,对方具有主体资格,公民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不表明他们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就一定能认真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对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全面正确实际履行,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的目的就不会实现。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是因为信誉较好的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信守合同,而信誉较差的当事人往往失信食言,不认真履行合同。通过审查对方的信誉,选择信誉较好的当事人作为签约伙伴,是防止在履行时受欺诈的方法之一。

八、要高度重视合同盖章生效这一环节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的盖章生效这一程序。合同的全部条款议定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最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方才生效。因此,签字盖章是签订买卖合同十分重要的手续。当事人一旦签字盖章后,就表明完全接受合同的全部条款,合同便发生法律约束力。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一些问题: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如果发现有不当之处,就要及时与对方协商修订。由于在实践中许多合同都是在外地议定的,这时合同承办人先不要急于签字盖章,应先回去交单位再行审查,然后决定签字盖章。

在盖章时,要审查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完全一致。对于委托他人代订合同的单位,也要注意先订合同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免代理人拿着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越权签订合同。

九、所签合同的条款必须周密健全对较复杂或把握不大的合同可以请有关专家论证,签约时要慎重考虑,力求合同完各、周详,用语准确、清晰。

合同中应杜绝含义不明的措辞和前后矛盾的内容,以避免一方当事人无法确切地履行其义务,以满足另一方当事人特定需要。

十、要求合同对方提供担保对那些实际履行能力不易查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为保证对方能履行合同,可要求对方设置担保。在实践中可采取对财产设定抵押担保方式及第三人保证方式。设置担保,双方可以放心,可以消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十一、注意封存有关样品为了预防质量问题引起纠纷,对无质量标准规定,或虽有规定,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在商定标准后,应注意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作为验收依据。

对农副产品买卖合同中,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切实的检验与检疫。

供方提供的货物一定要有有效的质量合格证明、商检证明,以防被认定为假冒伪劣商品。

十二、小心掉进”管辖“陷阱在地方保护主义尚未完全根除的法制环境下,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有合同履行意识,小心掉进管辖陷阱。合同当事人应了解,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视为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中,对合同发行地或交货地点要有明确约定,否则法院对合同履行地不予认定,这就非常容易落入对方利用合同履行地设下的诉讼管辖陷阱,然后利用地方保护主义等达到制造合同纠纷有利于对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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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税务规则

2008年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下简称875号文),对涉及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若干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本文仅对875号文中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税务规则进行解读。

一、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税务原则

875号文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早已被写进《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但实质重于形式的税务处理原则则是第一次在税务文件中提出,这也是与会计准则协调的明确信号。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的商品销售,虽然从法律形式上看实现了收入,但由于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即使已将商品已交付给供货方,实际上并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故未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不应确认销售收入。875号文也明确此类售后回购可作为融资行为,确认有关负债。税法对收入的确认和会计上对收入的确认基本趋同,减少了会计同税收差异的协调成本,对纳税人是重大利好。

二、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税务条件

875号文规定,确认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这4个条件的确立既设定了税法上合理的收入确认标准,也实现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对接。

条件1. 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当关注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形式,同时还要考虑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如果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损失均不需销货方承担,且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就意味着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通常需区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判断。

情况1: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如商品零售、预收款销售商品、订货销售商品、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等。预收款销售商品时,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贷款应确认为负债。订货销售时,企业应在发出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只有在办妥托收手续时,才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此时方可确认收入。

情况2: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在这种情况下,应视同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并应确认收入。

如淮安公司委托淮阴公司代销商品。代销协议约定,淮阴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淮安公司无关。这批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淮安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 400元。本例中,淮安公司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淮阴公司代销商品。由于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因此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淮安公司应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情况3: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之转移。此时不能确认销售收入。此种情况主要包括:一是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而被退货,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二是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购买方是否已将商品销售出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售后回购等。三是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安装或检验工作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销售电梯。电梯安装调试通常是电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安装或检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实物的交付并不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不能确认收入。四是销售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买方由于特定原因有权退货的条款,且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

条件2. 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该条件下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淮安公司属于房地产开发商,将住宅小区销售给客户后,接受客户委托代售住宅小区商品房并管理住宅小区物业。淮安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售住宅小区商品房并管理住宅小区物业,是与住宅小区销售无关的另一项提供劳务的交易。淮安公司虽然仍对住宅小区进行管理,但这种管理与住宅小区的所有权无关,因为住宅小区的所有权属于客户。

条件3. 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

该条件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合理地估计。如果收入的金额不能合理估计就无法确认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商品销售价格通常已经确定。但由于销售商品过程中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可能存在商品销售价格发生变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商品销售价格未确定前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企业应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收入金额。

条件4. 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可靠地核算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合理估计,如库存商品的成本、商品运输费用等。但当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合理估计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已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负债。如淮安公司与淮阴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淮安公司生产并向淮阴公司销售一台大型设备。限于自身生产能力不足,淮安公司委托丙公司生产该大型设备的一个主要部件,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丙公司生产该主要部件发生的成本经淮安公司认定后,其金额的108%即为淮安公司应支付给丙公司的款项。假定淮安公司本身负责的部件生产任务和丙公司负责的部件生产任务均已完成,并由淮安公司组装后运抵淮阴公司,淮阴公司验收合格后及时付货。但丙公司尚未将由其负责的部件相关的成本资料交付淮安公司认定。本例中,虽然淮安公司已交付设备并收到货款。但该设备相关成本因丙公司资料未送达而不能可靠计量,也不能合理估计。因此,淮安公司收到货款时不应确认为收入。但如果淮安公司基于以往经验能合理估计出该大型设备的成本,仍应认为满足本确认条件。

值得强调的是,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税务规则与会计准则的区别就在于,875号文不认可会计收入确认的必备条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税法不认可稳健原则有关。按照会计准则,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超过50%。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结合以前和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政府有关政策、其他方面取得信息等因素进行分析。如果企业根据以前与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判断买方信誉较差,或销售时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就可能会出现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入企业的情况,不应确认收入。但如果税法认可这项带有浓厚职业判断色彩且主观性极强的标准,必然导致国家税收收入失去保障。

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税务条件的具体应用

为了便于操作,875号文规定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另外,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如企业在销售一桶价值95元的花生油时,同时赠送一瓶价值5元的酱油(为便于分析,不考虑增值税)。虽然赠送的酱油所有权也转移给购买者,但是所得税处理时并不将其当作一项额外的赠送行为,而是看作用95元的公允价值组合销售一桶花生油和一瓶酱油,此时应确认的一桶花生油销售收入为95×95/(95+5)=90.25(元),一瓶酱油销售收入为95×5/(95+5)=4.75(元)。

四、关于售后回购

875号文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值得强调的是,875号文认可售后回购方式下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作为利息费用,该利息费用应同时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利息费用扣除限额及关联交易对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限定。

[例]清江浦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5月1日,清江浦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 000 000元,增值税额170 000元。协议规定,清江浦公司应在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 100 000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假定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0 000元。除增值税外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且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售后回购交易不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清江浦公司的税务处理如下:售出商品时,将取得的银行存款1 170 000元,确认为负债,不得将发出的商品成本结转为销售成本。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因为此种售后回购本质上属于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大于原价的差额相当于融资费用,因而应在计提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5~8月,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为20 000元(100 000/5)。9月30日,清江浦公司购回5月1日销售的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1 100 000元,增值税额187 000元,但是不需要按照采购商品进行税务处理,只需要将9月的融资费用20 000元确认为财务费用。如果有确凿证明表明该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该发出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1 000 000元,结转销售成本800 000元。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9月30日,清江浦公司购回5月1日销售的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1 100 000元,增值税额187 000元,需要按照采购商品进行税务处理。

五、关于销售折扣和退回

875号文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应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应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例]淮安公司在2008年12月18日向淮阴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6 0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双方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08年12月27日支付货款。2009年4月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退回,淮安公司当日支付有关款项。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销售退回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淮安公司应做如下税务处理:2008年12月18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50 000元,结转销售成本26 000元。在2008年12月27日收到货款时,按销售总价的2%享受现金折扣1 000元(50 000×2%),实际收款57 500元(58 5001 000)。确认财务费用1 000元。2009年4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50 000元,转回财务费用1 000元(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冲销销售成本26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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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可以是口头约定,也可以是书面形式,还可以是其他形式。只要合同的签订双方主体可以,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就有效,但仅约束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这叫合同的相对性。2、构成违约。违约责任不同于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特殊情况可以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或公平责任原则等,即主观是否存在过错。而违约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的,即不管双方当事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一方有违约的情形,就构成违约责任。如案例中,虽是丙的原因造成甲违约,甲无过错,但违约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即使甲主观无过错,也还是要承担违约责任。3、可以。因为甲违约了。而且甲才是甲乙合同的相对方,乙也只能向甲主张违约责任,不能向丙主张违约责任。法学很有趣,真正学会了不仅受益无穷,还能感受到其乐无穷。下面这篇是关于买卖合同中的举证责任的问题,可以学习学习,提高自身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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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处处有化学,请用化学物质填空:(1)制糖厂用来脱色以制白糖______;(2)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____(1)由于活性炭有吸附性,制糖厂用活性炭脱色以制白糖;(2)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3)由于石墨有优良的导电性,石墨用于电池中做电极;(4)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质是二氧化氮、二氧化硫;(5)由于干冰易升华,能吸收大量的热,常用于致冷剂,也可用于人工降雨的物质是.(6

2024-04-02 09:49:01
甲乙双方签定建筑建材采购合同,乙方只负责材料供货。请问按照法律甲方应向乙方预付百分之多少的预付款
甲乙双方签定建筑建材采购合同,乙方只负责材料供货。请问按照法律甲方应向乙方预付百分之多少的预付款

合伙协议书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

2024-10-02 17:41:27
环保公司融资租赁合同模板 甲乙双方合作合同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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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厂房租赁合同模板五篇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厂房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更多工厂厂房租赁合同点击“厂房租赁”查看。工厂厂房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2023-10-12 00:35:34
公司采购合同甲方是谁签 合同中谁是甲方
公司采购合同甲方是谁签 合同中谁是甲方

购货合同甲方指哪一方买卖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实践中甲方即可以是买方或者买受人,即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当然也可以是转移所有权的出卖人或卖方。那么,买卖合同中哪个是甲方呢?具体如何规定?买卖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实践中甲方即可以是买方或者买受人,即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当然也可以是转移所有权的出卖人或卖方。那么,买卖合同中哪个是甲方呢?

2024-04-03 21:57:59
公司采购合同甲方是谁签字 采购合同甲方是买方还是卖方
公司采购合同甲方是谁签字 采购合同甲方是买方还是卖方

采购合同谁是甲方法律分析:采购合同甲方可以是买方或者买受人。即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当然也可以是转移所有权的出卖人或卖方。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4-04-13 19:04:20
合同上乙方公司主体变更,给甲方变更说明要怎么写?
合同上乙方公司主体变更,给甲方变更说明要怎么写?

采购合同中供应商与采购方不能改成甲方乙方?可以进行修改的。不过甲方为采购方,乙方为供应商。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民法典合同编”保护和承担责任。政府招标采购中,投标商中标后,用户单位单方面要求投标商更

2024-05-01 12:01:42
除甲醛公司靠谱吗?
除甲醛公司靠谱吗?

除甲醛公司靠谱吗?除甲醛不是骗局。有些产品对去除甲醛还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效果并没有商家说的那么夸张,因为甲醛的释放周期比较长,甚至长达10年,所以无法在短期内就完全去除干净。刚装修好的房屋,内部存在很多有害气体,所以要保持室内通风,将有害气体置换出去。但是这种方法效果比较慢,通风的时间要足够长,否则无法完全去除甲醛。中秋佳节送柚子文案?柚子是中秋节必不可缺的水果,一来中秋节前

2024-03-05 22:19:46
合同上有甲方及关联公司这个生效吗
合同上有甲方及关联公司这个生效吗

合同上有甲方及关联公司这个生效吗一般生效,不过也要看具体情况。关联企业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那么公司关联企业的认定及其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公司关联企业的认定及其合同效力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受委托买办公用品,可以在关联企业中采买吗?现实困惑甲销售公司受乙公司总经理委托,代为购买办公用品,甲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购买,乙公司支

2024-03-25 07: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