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8 15:35:27 | 合同样本网
中标人中途破产,无法履行合同,要重新招标吗
您好,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违约而导致重新招标的,招标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专案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档案和中标人的投标档案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如能给出详细资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中标人不履行招标合同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专案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以上是中标人不履行招标合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工程招投标法中对中标人履行合同有何要求
招标档案中一般包含工程合同样本,作为招标档案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人一旦中标即预设为接受了招标档案中所有要求,也包括合同样本中的所有条款。招标档案中的合同样本条款可以在中标后双方协商重新签订,也可以直接将招标档案和合同样本作为合同签字履约。
*** 采购中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怎么办合同样本网
《 *** 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档案确定的事项签订 *** 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专案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金证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专案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废标后在原中标人复议期间能否重新招标
废标是指 *** 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专案,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档案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人复议是自行提起的与重新招标没有任何冲突,所以在废标后在原中标人复议期间可以重新招标。
未取消中标人资格 进行了复议 决定重新招标 中标人质疑 如何回复
视情而定。如果是通过行政机关复议决定,可以将复议结果书面告知中标人,然后重新招标;其他情况,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经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未履行中标后同,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吗
当然可以了,招投标法, *** 采购法都有明确规定哦,亲!但是你要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然后协商是重新组织招标还是选择第二候选人
招标 只确定一名中标人 合法吗?
根据招标法来看,你所说的中标人只有一个是否合法,主要是要看招标档案中是否说明中标数是否有明确规定,如你所述有违招标档案规定,则不合法。
中标后招标方专案取消,中标方想保留合同,如果招标方专案恢复不通过招标,继续履行合同
招标方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中标后招标人不履行签合同,怎么写函催促对方
《招标法》相关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专案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样本网(https://www.linheto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物资采购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物资采购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1、物资采购合同终止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二、物资采购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
物资购销合同种类虽多,但其基本内容一般包括:
1、立约双方的单位名称。立约双方必须有法人资格,填写时应用单位全称,并分为甲方和乙方;
2、物资的名称和质量。即包括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标准、价格、数量及计量单位、包装在内的产品成交条件。这些都要按标准的、正确规范的填写;
3、产品的交接条件。主要规定交货、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和验收办法等;
4、货款结算。即注明结算的方法与时间、开户银行,帐号和结算单位;
5、违约的罚则。包括双方发生违反合同义务时的赔偿课罚办法,发生争执而不能解决时的处理程序,未能履行合同而应负的经济责任等;
6、附则与签证。包括合同的有效期限、份数、送往单位、未尽事宜的处理及合同变更修改办法,双方签名后盖公章,以表示合同生效。
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法律后果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违约,对产生的不利后果负有过错,应对损害负赔偿责任。违约的,能继续履行的,继续履行,不能履行的,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因此,关于工期延误,可以双方商定继续赶工,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另找单位完成后续工作。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
合同中途换了甲方合同经过签定方认可后,就要开始履行合同内容了。有些合同如果本身的内容不想做改变,只是改变合同签订一方的主体,哪又该如何?合同甲方变更要怎么办?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合同甲方变更要怎么办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
总公司中标可以由分公司签合同和履约吗法律主观: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不可以的,这样不符合招投标法律规定,如果分公司中标,和招标单位签合同的只能是分公司。如果换成总公司,表示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在一定程度上是转让中标项目,法律上不允许。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
向中标单位的委托的分公司进行打款合理吗合理的。如果中标单位的委托的分公司是正规合法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经营权,向其进行打款是合法合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打款前需要仔细核对付款对象的详细信息,包括对方的企业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以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打款错误或者资金损失。在向中标单位的委托的分公司进行打款前,建议认真核实其法人资格、财务账户、承揽合同等相关信息,以保障自身权益。
国企采购必须招标么法律分析:国有企业采购是否必须要进行招标.国有企业采购通常来讲是指企业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因此“国有企业采购是否必须要进行招标”这一问题需根据采购标的的不同而进行具体判定。.招投标法规制的需要招标的项目仅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则是指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包括国有企业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文件使用招标公司的名称做页眉页脚合法吗投标人自主制作投标文件制作,页眉页脚正常应采用自己的名称或logo。使用招标公司的名称做页眉页脚可能是工作失误或理解有误,不存在违法的情形。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公司要统一在word/excel页眉上设置写明公司名称,公司联系电话等,怎样做好后保存模板,下次打开就已经有做好模版后,另存,选择另存
政府招标后企业中标公示期间被质疑后处理完毕还需要等多久,才能签合同?中标公示期被质疑,一般10天内,答复后,没有提出新的异议,正常签约不影响。一、中标公示期被质疑一般为10天以内,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提出质疑)+答复7天(7天内答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2,53条规定: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
合同价必须与中标价一致吗合同价必须与中标价一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经公示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的中标价受到法律保护,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后悔。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哪些行为属于串通投标
2024-05-13 15:34:12
2023-11-25 15:57:29
2023-08-30 11:24:16
2024-06-15 17:36:53
2024-06-06 03:00:29
2024-05-17 20:45:12